1,备案单位如何选择备案地?
备案受理主体原则及特殊情况:
原则上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有受理备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备案。
备案地确定规则:
备案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地、实际业务运营机构所在地、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网络设备所在地等不一致的,以备案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运维所在地为主受理备案。若安全管理机构和运维所在地等不一致的,以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为主受理备案。
2.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如何选择备案地?
跨省、省内跨地(市),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省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或其指定地市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
统一定级分支系统的备案受理安排:
跨省或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网络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当地有应用的网络),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
3.已定级备案的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如何选择备案更新地?
原备案至公安部的网络系统已转交至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进行受理,此次备案动态更新地请咨询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